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Sep 25, 2022 | 作者: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安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实施 机关 | 从轻处罚的情形 | 从轻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对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出租、出借、受让、租借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出租、出借、受让、租借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2 | 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3 | 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七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4
| 对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等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九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5 |
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澳台地区旅游业务的;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澳台地区旅游业务的;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6 | 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未载明相关规定的事项的;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未经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的;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处罚。《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签订的合同未载明相关规定的事项的;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未经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7 | 对旅行社不向其聘用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支付报酬,或者所支付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处罚。《旅行社条例》 第五十八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旅行社不向其聘用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支付报酬,或者所支付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8 | 对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对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9 | 对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处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10 |
对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11 | 对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处罚。《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12 |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处罚。《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13 | 对旅行社在风险提示发布后,不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旅行社在风险提示发布后,不采取相应措施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19 | 对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处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经营非网络游戏有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20 | 对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处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21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的处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的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22 | 对营业性演出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处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第二款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营业性演出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23 | 对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处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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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参加募捐义演的演职人员不得获取演出报酬;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扣除成本后的演出收入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从中获取利润。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 |
25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警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警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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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的,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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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的处罚。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28 | 对娱乐场所不得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不得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
29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处罚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 |
30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条、《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