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Sep 25, 2022 | 作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安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不予处罚的情形 | 不予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对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设立分社未按期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的处罚《旅行社条例》 第五十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对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设立分社未按期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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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对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3 | 对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处罚。《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4 |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处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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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6 | 对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对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违法行为的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7 | 对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处罚。《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8 |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处罚。《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9 | 对旅行社在风险提示发布后,不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旅行社在风险提示发布后,不采取相应措施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10 | 对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处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对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11 | 对文物收藏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配备有关设施或处置馆藏文物、补偿费用的处罚。《文物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文物收藏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配备有关设施或处置馆藏文物、补偿费用,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12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13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14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能够及时改正的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15 |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规定,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能够及时改正的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16 | 对违反规定未在显著位置标注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处罚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规定未在显著位置标注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能够积极配合查处,及时改正的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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